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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枉(绍兴老太被冤枉偷甲鱼晕倒后离世)

网络整理
小林

  去年12月2日,浙江绍兴68岁的杨老太在菜市场买菜时,被水产摊主拉住,怀疑其前一天偷走摊位上一只甲鱼,双方发生争执。后警方查看监控认定,偷甲鱼者并非杨老太,就在警方调解时,杨老太当场晕倒,最终不治身亡。事后,杨老太的家属起诉水产摊摊主夫妇及市场管理方,索赔200余万。近日,绍兴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但未当庭宣判。杨老太的儿子4月23日告诉北青-北京头条记者,在警方调解时,母亲要求摊主公开道歉,对方不同意,甚至在其母亲晕倒、去世后,对方均未探望,也没有任何善意表示,家人起诉对方是想为母亲讨回公道。“我妈身体一向很好,没有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,也从未像这样晕倒过。她平时就要强,对我们三兄弟教养严格,结果到安享晚年的时候被冤枉偷甲鱼,而且当时菜市场人很多,争执了一个多小时,她心里极度委屈。”

冤枉(绍兴老太被冤枉偷甲鱼晕倒后离世)

  68岁老太菜市场买菜被摊主冤枉偷甲鱼 调解过程中晕倒后不治身亡

  4月23日,杨老太的小儿子高山向北青-北京头条记者讲述了其母亲在菜市场被冤枉偷甲鱼的事发经过。高山称,2020年12月1日,其母亲在绍兴越城区东浦综合市场的水产摊上买了一条黑鱼,第二天早上不到7点,其母亲仍旧来到菜市场买菜,但路过水产摊时,突然被女摊主拉住。“对方说我妈前一天在他们摊位上偷走一只甲鱼,我妈说她没偷,摊主还说‘如果不是(你偷的),一千只一万只随便你拿’。”

  水产摊就在市场办公室对面,水产摊主查看监控后,仍认定偷甲鱼者就是杨老太,双方争执不下。杨老太随即用老年手机报警,但未拨出去,打了家人的电话后,其儿媳赶到现场并报了警。

  高山称,警方到达现场后,查看了监控发现,水产摊确实有甲鱼被偷了,但偷甲鱼的人并非杨老太。“早上的菜市场人很多,我妈被冤枉了情绪比较激动,当时她就说水产摊住自己说,要不是她偷的,一千只一万只随便拿,自己说的话能不能履行。但民警也在现场调解说水产摊主也是小本生意,建议让摊主给我妈赔偿200元并道歉。我妈觉得被公然拉住说偷甲鱼,家里那么多后代,让人家怎么活,走出门也可能会被指指点点,要求摊主到外面去公开道歉,但摊主不同意。正在调解的时候,我妈就突然晕倒了。”

  杨老太晕倒后,马上就被送往医院抢救。高山说,当时送到医院,从医院一楼到三楼,医生都让家属签字,说随时会有生命危险,随时可能人就不行了。“后来经过抢救,我妈还是没有自主心跳和呼吸,全靠仪器维持着,在入院第八天,我妈的身体各项指标就越来越差了,最终救治无效去世。”

冤枉(绍兴老太被冤枉偷甲鱼晕倒后离世)

  老太家属起诉摊主夫妇及市场管理方索赔208万余元 希望获得道歉

  事后,杨老太的家属起诉水产摊摊主夫妇及市场管理方,索赔208万余元。

  据起诉书显示,受害人杨老太在东浦综合市场买菜时,被水产摊摊主夫妇拉住,称其摊位前一天丢失一只甲鱼,认为是受害人所偷,并称“如果不是(你偷的),一千只一万只随便拿”。受害人报警后,派出所民警通过查看监控确认甲鱼并非受害人所偷,但受害人受此刺激,晕厥倒地,送医后被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、脑疝形成、呼吸衰竭等,最终医治无效去世。

  杨老太的家属作为原告,以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为案由,起诉水产摊摊主夫妇赵某某及张某某、东浦综合市场管理方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三被告,索赔208万余元,其中包括100万的名誉损失费、30万的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等。

  原告认为,第一、第二被告捏造事实,在菜场这种公开的场合当众诬陷受害人偷甲鱼,导致受害人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,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严重经济损失,应当予以赔偿;东浦综合市场系第三被告所有的市场,作为市场的管理方没有对该事件的发生采取积极措施,导致事情发生及扩大,理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  4月23日,该案在绍兴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,但法院未当庭宣判。原告方的代理律师王永刚称,被害人杨老太因被水产摊摊主冤枉偷甲鱼被“气死”,水产摊摊主应承担侵权责任,市场管理方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未及时将双方隔离开,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“在庭审中,水产摊摊主的代理律师认为杨老太是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,但并未提供证据。”

  本案开庭时,水产摊摊主夫妇及市场管理方均未到庭,只有代理律师出庭。水产摊摊主夫妇的代理律师对媒体表示,他已在法庭上发表了意见,不便接受采访。

  对于原告方的观点,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北青-北京头条记者称,确实有此事,老太被误会偷甲鱼,后调取监控发现不是她偷的。此事主要是水产摊摊主与杨老太双方的纠纷,事发时,杨老太情绪比较激动,市场已及时介入调解,并提供监控录像,后来报警了,警方也有执法记录仪,市场已尽到应尽的责任。“杨老太家属的主张应该由他们举证,开庭时,我们的代理律师也出庭阐述了我们的意见。”

  目前,原被告均在等法院的判决结果。高山表示,除了获得民事赔偿,他还希望能得到水产摊主的公开道歉,将母亲出事前水产摊摊主未能落实的道歉落实。

冤枉(绍兴老太被冤枉偷甲鱼晕倒后离世)

  儿子:母亲当众被冤枉偷甲鱼心里极度委屈 起诉是想为其讨回公道

  杨老太的意外去世对其家人的打击非常大,在她去世后的几个月中,高山一说起母亲的遭遇就会流泪。高山说,其母亲晕倒后,家人也想尽一切办法要救母亲,但事实是想做最后的努力都没机会了,“我妈一晕倒情况就很危急了,短时颅压升高,后来一直没降下来,瞳孔扩散后也一直没收缩”。

  高山说,其母亲是1953年出生的,在那个年代,外公的家里条件算是不错,母亲的身体也一向很好,平时基本包揽了家里的家务,还会帮忙接送孙子,去世前也没有高血压、冠心病、糖尿病等疾病,更没有因为情绪激动晕倒过。“我妈平时就要强,对我们三兄弟教养严格,我们从来没有手脚不干净。我们家三个兄弟,我是老三,我和二哥是双胞胎,1978年出生的,她把我们都培养上了大学,让我们都受过高等教育,这在那个年代并不容易。结果到安享晚年的时候,她被冤枉偷甲鱼,而且当时菜市场人很多,争执了一个多小时,她心里极度委屈。”

  让杨老太家属心寒的是,杨老太晕倒时,她被冤枉偷甲鱼的纠纷还在调解,但送医后深圳去世后,水产摊摊主夫妇从未有过探望或口头关心,也没有过道歉。“后来我们也曾向警方提出过,认为水产摊摊主夫妇在菜市场冤枉我妈偷甲鱼的行为涉事诽谤、诬陷,但警方经讨论认为当时摊主在水产摊内,我妈在外面,双方没有发生过肢体接触,认定是民事纠纷,这个解释我妈也接受,后来我们就向水产摊夫妇及菜市场管理方提起民事诉讼,希望为我妈讨回公道。”

  高山至今仍不能接受母亲离世的事实,总感觉她像是出门远行,有一天会回来。“出事的前一天,我妈还在我家吃饭,有说有笑的,结果相当于第二天就离我们而去了。我爸妈相濡以沫40多年,现在我爸经常一个人偷偷抹眼泪。说真的,我们家不缺钱,我爸妈有自己的退休金,我们兄弟三个都有自己的事业和企业,最近家里的两处老宅被征用拆迁,补偿款就有400余万,可惜我妈不在了。我们提起诉讼除了替妈妈讨回公道,让摊主夫妇因他们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,也想替我爸要个安慰。”

  (北青-北京头条记者 戴幼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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